第三类发明包括那些扩展人类推理能力的东西,譬如语言、学说和对事物的种种解释,直到现代的计算机系统。
布鲁纳认为,儿童使用的表征系统,与人类发明创造的历史演进过程极为相似。在儿童发展初期,他们是根据对客体的直接感受来表征客体的,用布鲁纳的话来说,是用肌肉来表征客体的。这种动作表征是与人类演进中注重扩展动作能力的阶段相吻合的。在儿童发展的早期,他们从完全采用动作表征过渡到肖像表征,即开始能够使用“心理映象”作为某些客体或事件的代用品。这同人类创造发明指向扩展感觉能力的时期也是一致的。最高级的表征形式是符号表征。符号表征与肖像表征的根本区别在于:肖像表征同它的指称物在形式上完全是相似的,而符号表征则完全是任意性的。尽管符号表征是以任意性为特征,但我们一般都能理解它们所包含的意义。同样,符号表征是与人类旨在扩展推理能力的时期相平行的。
布鲁纳始终对刺激—反应理论持怀疑的态度,但他承认刺激—反应理论可以恰当地用来说明学习者是如何利用动作表征来学习的。同样的,格式塔理论可以极好地说明肖像表征系统。但布鲁纳在考虑智慧发展的性质时,把语言(即符号)放到了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