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实得古人制礼之精义。
又言:“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须,不得止已,或用功甚少,而所济至重,目下为之,虽少有费,而计终已大益;及有妨害,在始似如未急,终作大患,宜逆加功,以塞其渐。至夫修饰官署,凡诸作役,恒伤过泰,不患不举,此将来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
此防名为兴利,实以自润者,亦言督责之术者所不可废也。
傅玄言:“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分数之法,周备如此。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大学,然不闻先王之风。
“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亟定其制;而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
“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果能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