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手发现一匹安达卢西亚的六岁华骝,色黑得像煤玉,鼻孔红得像火炭,四条腿精巧匀称。他审视一番,未发现任何瑕疵,便花一千利弗尔买了下来。
也许这匹马不值这个价;当达达尼昂和马贩子商量价钱时,阿托斯就数好一百个比斯托尔放在桌上了。
格里默买了一匹庇卡底马,短小精悍,价值三百利弗尔。
再为格里默买了马鞍和兵器,阿托斯的五百比斯托尔就所剩无几了。达达尼昂请朋友从他自己的份子中拿一部分,只当是借他的,等以后再还他。
但阿托斯没说话,只是耸耸肩。
“那个犹太人出多少钱就想把蓝宝石戒指完全买过去?”
阿托斯问。
“五百比斯托尔。”
“这就是说再加两百比斯托尔;一百比斯托尔归你,另一百比斯托尔归我。这真是一笔财富哩,朋友,请你再到犹太人那里走一趟。”
“怎么,你想……”
“实话,那枚戒指会令我想起太多的伤心往事,再说,我们永远不会再有三百比斯托尔去赎它了,何必还要失去两千利弗尔的买卖呢。你去对那个犹太人说,戒指是属于他的了,达达尼昂,再带上两百比斯托尔回来。”
“请你多斟酌,阿托斯。”
“眼下现钱很宝贵,应该善于作出牺牲。去吧,达达尼昂,去吧,格里默拿上火器陪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