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针对农民等级的报告人,他们提出:“人类精神应当根据它固有的规律自由地发展,应当有权将自己取得的成就告诉别人,否则,清新的河流也会变成一潭恶臭的死水。”这一系列的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言论,马克思则给予了积极的肯定,马克思称:“这是真正的历史的观点”。然而,尽管这样的观点非常宝贵,可是他也遗憾地看到“这种英勇果敢的观点在省议会上是多么孤立”。马克思始终坚定地认为,新闻出版自由的人民性,是历史所赋予新闻出版的一大特性。
结合前文的系列论述和辩论,针对出版自由这一核心的主题,马克思在文末指出:“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因为各种自由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联,如果新闻出版的自由都无法活动,其他的自由根本是无从谈起的。这也是马克思对于新闻出版在人类文明进步中地位的一个重要肯定。
(王剑飞)
[1]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是马克思为《莱茵报》撰写的有关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撰写时间在1842年。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于1841年5月23日至7月25日在杜塞尔多夫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