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1932年1月初锦州弃守问题的争论,最典型地反映了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人在国内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由主张不抵抗转向倾向于局部抵抗的政策变动过程。国民党对“九一八”事变采取不抵抗政策,有多方面的原因:
其一,无论蒋介石也好,张学良也好,在事变爆发初期都相信这不过是偶发事件,中国方面只要不做过激反应,就不会使事态扩大。在这方面的先例是,国民政府1928年对日军制造的济南惨案采取不抵抗政策,虽然一段时间里中国山东的主权受到了侵害,但毕竟避免了事态的扩大,最终日本还不得不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撤回了军队。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事件一发生,蒋介石就电告张学良“应予不抵抗,力避冲突”,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经验,他们深信采取不抵抗的态度,就可以消弭战祸于万一,却没有料到日本关东军其实早有预谋,就是要趁机夺取整个东北地区。
其二,国民党对国际干预充满幻想,寄希望于日本不会置国联的态度于不顾而贸然行事。这显然也与以往的经验有关。因为1922年华盛顿会议曾经有效地迫使日本放弃了自1915年就攫取到手的中国胶东半岛的特殊权益。而中国东北又是英、美等大国格外关注、坚持必须实行门户开放政策的地区,南京国民政府自然相信国际社会绝不会对日本在中国东北的行为置之不理。因此事变一发生,南京政府马上就向国联提起控诉,要求国际干预。国联也确实通过了一些决议,并且组成了李顿调查团到中国来。然而实际情况是,一方面调查团来华时日本已经夺取了整个东北地区,另一方面其调查后所提交的报告书也没有能够保持一种公正的立场,而是顾虑到大国间关系,不得不采取了一些为日本非法行为辩解的陈述方法,既认为日本的行为不能认为合法,又强调日军的行动带有自卫性质;既承认中国对东北三省的领土主权,又强调日本在东北有特殊地位和特殊需要。即便如此,日本也还是拒绝接受。最后,当国联于1933年2月17日通过决议,要求日本将侵入中国东北的军队撤回到铁路区域之内之后,日本枢密院干脆于3月27日作出决定:退出国联,不再接受国联的任何决议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