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ament[1]。”她的手指在诺瓦蒂埃目光的示意下,停在这个词上。
“Testament!”公证人大声说,“事情很清楚,先生是要立遗嘱。”
“对。”诺瓦蒂埃接连重复了几遍。
“简直不可思议,先生,您说是不是?”公证人对着目瞪口呆的维尔福说。
“可不是。”他说,“不过遗嘱本身就更不可思议了。因为,不管怎么说吧,我想要是没有我女儿的机敏相助,公证是无法逐字逐句记录成文的。然而,就这份遗嘱而言,瓦朗蒂娜由于利害关系过于密切,恐怕是不适宜当诺瓦蒂埃·德·维尔福先生的解释人,来诠释这位先生含混不清的意愿的。”
“不,不!”瘫痪的老人说。
“怎么不对呢!”德·维尔福先生说,“瓦朗蒂娜难道不是您的遗嘱受益人?”
“不是。”诺瓦蒂埃表示说。
“先生,”公证人说,他对这场试验已经很感兴趣,心想改日一定要把这个精彩的段子,给社交场的朋友详详细细地讲一讲,“先生,刚才我以为不可能的事情,现在看起来真是再简单不过了。这份遗嘱无非是份秘密遗嘱,这就是说,只要宣读时有七位证人在场,并由立遗嘱人当着他们的面表示认可,再由公证人当场用火漆封口,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至于所需的时间,并不会比立普通遗嘱长多少;先是一些固定的程式,那是千篇一律的,接下来的措辞,主要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您的意见而定。您处理过这类事务,对此想必是很熟悉的。不过,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使这份文件具有无懈可击的可靠性,我想破例地请一位同行来协助我进行笔录。这样做,您觉得好吗,先生?”公证人最后这句话,是对老人说的。